第771章 孔宣!

陌清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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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宇沉默许久,一声长叹,将那滴眼泪收起。

    木已成舟,懊悔自责也于事无补。

    好在有这滴眼泪在,那么他就有把握,等将来从轮回之中,将她重新寻找出来。

    待我君临天下,许你百花盛开。

    方才的情况其实极为凶险,“前世”的记忆太过庞大,简直就像是决堤的黄河,汹涌浩荡,要吞噬一切,淹没一切。

    在这股记忆洪流面前,一切的手段都显得苍白无力。

    毕竟灵魂本为一体,既不是夺舍,也不是寄生,只是重新的融合,许多手段都派不上用场。幸运的是,在那股三朵奇花化作的烟雾帮助下,肖宇最终撑了下来,然后成功将那团记忆封印。

    他没有料到,小兰儿会忽然出现,而且以身为药,成为扭转胜负的天平……

    也就是说,她很早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啊。

    难道宿命真得是一张大网,无法挣脱吗?

    肖宇摇了摇头,将这些思绪抛在了脑后。

    前世的记忆被他封印,但方才的融合之中,依旧让他知道了许多东西。

    比如自己的前世是谁,比如为何要进行转世轮回……

    “怪不得当初在蜀山,会得到先天五行大自在剑诀。”肖宇张开右手,掌心中是五道神光,光分五色,分青、黄、赤、黑、白五色。

    当初在昆仑山,也曾问过剑祖吕洞宾,可曾传下蜀山一脉,留下五行剑诀道统,吕洞宾当时只说自己曾经传下蜀山,却不曾留下什么五行大自在剑诀的道统。

    现在看来,他说的却是实话。

    因为这道剑诀,分明就是“前世”封印之后留下的。

    除了自己以外,旁人谁都无法练成。

    纵使皓首穷经,刻骨钻研,也只能领悟些凤毛麟角。

    光分五色……五色神光。

    没错,正是传说中那道无物不刷,连燃灯道人、陆压道人这等大能遇见后,也只有逃跑的五色神光。

    怪不得哪怕是佛祖、道祖,见了自己,也是以礼相待。

    怪不得地球上芸芸众生,数十亿人,系统却偏偏落在自己身上。

    因为自己本来就不普通。

    “上一世……我叫孔宣。”

    没错,正是那封神之战中,鼎鼎有名,打下赫赫威风的孔宣。

    乃是混沌初开,天地孕育而出的第一只孔雀,乃是先天魔神,而非飞禽一族的凤凰孕育,正因如此,所以当日在灵山之中,孔雀大明王菩萨才会一反常态,露出小女儿的娇羞模样,或许的前世,曾经与它相识……至于有人说什么前世的自己是佛母,那真真是无稽之谈了。

    虽然只是接受了并不多的记忆,但印象之中,前世也是极为高傲自负之人,堪称准圣之下第一人,岂会惧怕什么如来佛祖,更不会自污去结什么佛缘,只是让自己的后辈前去而已。

    这些记忆有些模糊,许多地方都不甚清楚,肖宇暂时也不敢去触碰,他深吸口气,手中的五色神光宛若流水,轻轻摇曳,有着火焰在冰雪中燃烧的奇异美感。

    “不过这一世,我是肖宇!”

    他站了起身,推门而出。

    两名俏丽侍女恭敬站在门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明亮望来,“见过大老爷!”

    “嗯。”肖宇淡淡点头,“扉页,惜春?”

    两名侍女眼睛一亮:“老爷,是我,是我!”

    记忆之中,这两人是被前世收服的神鸟,一为青鸾,一为黄鸟。

    肖宇摆手,“我想静静,别跟着我。”

    “诶?静静是谁?”

    “……”

    肖宇出了别院,眼前豁然开朗,原来这里竟是一座半上腰上,放眼望去,脚下云海漂浮,让人心胸不自觉的为之一扩。

    正是朝阳初升之际,一轮火红的大日跃出云海,在天地间沉浮,巍峨浩荡,其道大光。

    望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场景,肖宇深吸口气,眼神也是有几分茫然萧索。

    所谓轮回……

    忽然,一股悸动在心中浮起。

    他若有所思,眯起眼睛,穿破空间,向远处望去。

    ……

    与此同时。

    商都朝歌。

    自三皇五帝治世之后,大禹将共主之位传于儿子启,从此开启家天下的时代。

    四百余年后,夏桀即位,骄奢淫逸,筑倾宫、饰瑶台,挥霍无度,于是四方诸侯也纷纷背叛,夏朝覆灭。

    天降玄鸟,其名为商。

    这一日,纣王早朝登殿,设聚文武。

    大殿之上,端坐一名身姿伟岸的男子,头戴龙冠,面容坚毅:“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一名老臣行了出来,恭敬行礼,道:“臣有事启奏。”

    “说。”

    “明日乃三月十五日,女娲娘娘圣诞之辰,请陛下驾临女娲宫,为女娲娘娘与圣父降香。”

    纣王颔首道:“准。”

    只因为女娲娘娘乃上古神女,创造人族,生有圣德。那时不周山倒,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女娲乃采五色石,炼之以补青天,故有功于百姓,黎庶立庙祀以报之。圣父乃上古神人,曾护佑、教化人族,又于人族遭受灭顶之灾时,力挽狂澜,救人族于水火,同样当敬。

    简单来说就是,在妲己进入朝歌之前,商纣王其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来着,这种祭祀先祖的事儿,自然不会推脱。

    谁知道这一去,却葬送了商朝数百年的基业。

    第二天清晨,纣王便驾车出了朝歌南门,在满朝文武的随行下,到了女娲宫,分享祷告自是不提。

    却在这时候,忽有一道妖风吹来,卷起幔帐,现出女娲端丽容颜,但见环带飘飘,国色天姿,婉然如生。

    纣王被那妖风一吹,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迷迷糊糊间,竟是对女娲娘娘的雕塑起了心思。

    色授魂与之下,一时心痒难耐,于是拿过笔墨,挥毫在行宫粉壁之上作诗一首。

    正是那首鼎鼎有名的“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若是普通凡人发出这等痴人呓语,也就罢了,就好像地上的蚂蚁举爪,端坐在天外天的圣人才懒得多看一眼,根本不会注意。

    但商纣王却不同。

    自古能坐上那个九五之尊之坐的,莫不是天上紫微星下凡,天生负有大气运,一言可定万人生死,如此人物,自然有无数人关注。

    于是在银诗落的时候,娲皇宫中,女娲顿时心生感应,不由大怒:

    “竟敢亵渎于我!着实可恶!”

    圣人一怒,天地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