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连杀两人

阚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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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源,根据手机信号定位,陈鹿在你左侧三十度角前面的两百米左右。。。”

    11根据狂潮提供的消息往左边那幢楼走去。

    左边是住院楼,陈鹿此刻在里面。狂潮能侵入电信系统,查到某个人的手机号码,再连上卫星利用卫星来追踪这个号码此刻所在的位置。因为狂潮这个无所不在的“眼睛”,对11行动的帮助很大,同时他也是11最需要防备的人。因为,11从来没当他是同伴。

    杀手就是一匹孤独的狼,没有同伴,只能在寒冷与孤独中寻找属于自己的猎物。这是杀手的信仰。

    刚走进大楼内时,就看见前面一大群人往这边走着。11抬头瞥了一眼,被众人围在中间的正是他这次的目标,陈鹿。

    陈鹿,男,四十六岁,陈家经商子弟。五岁开始学习陈家武学,到十二岁时被断定没有天赋弃武从商,从此转向商业方面培养。二十一岁时进入陈氏集团,因为功绩显著,终于在三十四岁那年在家族认同下坐上陈氏集团总裁的位置。在去年一月,陈鹿买下这一块地皮用来开办私立医院,也就是为民医院。

    因为11在资料中看过陈鹿的照片,所以第一眼就能认出他。此刻陈鹿前后左右都有保镖保护着,他在中间和两名戴安全帽的人在谈论着什么。

    11慢慢往他们靠近,在他接近时,陈鹿身边的保镖们已经注意到他了。眼见他还在走近,一名保镖正要上前阻止。

    就在这时,11忽然双手往腰后拉了一下。当重新拿出来时手中已经多出两支手枪,他看也不看就举枪朝那边射击。

    在魔鬼训练营时,教官司很注重学员的拔枪速度,要求每一个动作必须要标准,拔枪的速度才会达到最快。在战斗中,谁能先对手一步拔出枪。就代表谁会赢。就像两个西部牛仔公平的决半,出枪慢地一个最后的结果只有死。速度决定了一切。对一过一点,11无疑是做的最好的一个。尤其是身体改选后,他拔枪的速度几乎快到让人无法察觉。

    快,这是对11唯一的评价。

    “砰!砰!砰!……”枪声不断响起后这群保镖才反应过来。可惜这时挡在前面地几个人已经中枪倒地。后面的保镖忙拉着陈鹿往旁边地石柱躲去。剩下的人也开始举枪反击。

    但是在这时胡谁会比11更熟悉枪战?

    11连续不断的射击,每一颗子弹肯定会溅起一蓬血花,中弹的人就算没有死透也暂时失去了继续战斗地能力。不到片刻间,原本围攻攻在陈鹿身边共十一个保镖,除了两个保护他躲到一边外。其余九个中已有七个中弹了。那两个头戴安全帽地工头吓的不知所措,除了双手抱头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外就不敢再乱动,唯恐那些不长眼的子弹会打在自己身上。

    这些人都是近战高手,可惜在枪战中根本没有接近敌人的机会,因为11不会给他们机会。还活着的四个保镖和陈鹿都已经躲到石柱后面,11再开了两枪后也窜到一根石柱后,双手往下一甩,装在把握中的两个空弹匣自动掉出来,他将两个填装弹匣地凹槽往后腰处一插,就已经完成了填弹的动作。而他从躲到石柱后到完成填弹的时间。总共花了才一秒,这在普通人眼中只是眨眼而逝。可是在高手眼中却是分秒必争。

    四个保镖和陈鹿都躲在石柱后没出来,两个包工头则依旧趴在地上吓的分不清东西南北,也不敢随便站起来。

    11装上弹匣后,将右手上的手枪递交到左手,右手伸进腰下取出一枚手雷。“噌!”他弹开了手雷的保险片,将手雷放在手中等了一两秒钟才朝陈鹿那边掷出去。这种手雷是用引信的,弹开保险片后里面的火石会擦燃引信,大约三到五秒左右就会爆炸。11扣准了时间,才将手雷扔了出去,如果扔的太早,会让对方提前做出准备。不过11这样敢先拿着手雷不扔的人确实不多,因为谁也扣不准它真正爆炸地时间,万一扔迟了,手雷还在手里就爆炸了,那就是玩火自焚。

    “是手雷!”

    “轰!”手雷还未落地就爆开了,被炸开的铁片四处飞射,正好处在手雷下面地两个包工头以及那些还没死透气的保镖们当场死绝。

    四个保镖中有一个人当场被从石柱后面炸出来,倒地气绝。另外一个躲的及时,只是后背炸伤,暂时不致命。保护着陈鹿的两个人和陈鹿因为相隔较远,而且手雷爆炸的位置也不对,激射的铁片基本上被石柱挡住了,没伤到他们。

    在手雷爆开后,11立刻从石柱后绕出来,一边朝陈鹿他们躲藏的石柱处开枪,一边继续靠近,在经过那个只是炸伤后背的保镖处时,11顺手在他头颅上补了一枪。

    陈鹿和两个保镖都躲在石柱后没办法出来还击,还好这根石柱比较粗大,拼命挤一挤勉强能躲下三个人。躲在最外面授保镖咬了咬牙,握着枪蹲下身深吸了两口气猛的往前一窜,同时就想举枪往11射击。可是他刚探出头时,一颗子弹就打中他的前额,这个保镖瞪大了眼睛直挺挺的落在地上,到死都没能开出一枪。

    11继续往石柱靠近。

    躲在石柱后面的陈鹿呼吸很急促,说实话,他真的不想死。这么些年养尊处优惯了,年轻时的胆气也被消磨的差不多了。他有些惊慌的望向身边最后一个保镖。

    这个保镖也咬了咬牙,正想冒险出去拼一场,就在这时,忽然“叮”的一声,一枚墨绿色的手雷滚到他们脚边。

    保镖和陈鹿同时脸色大变。正想往旁边躲开时,手雷“轰”地一声爆炸了。

    11从一根石柱后走出,慢慢走到陈鹿那边,看了看两人被炸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将两支枪重新插回腰间,然后转身离开。与此同时。他紧握的右手慢慢松开,一枚还在冒着白烟的冰子弹从他手掌中滑落掉在地上。与水泥地面碰撞弹跳了几下才静静的躺在那里。

    因为刚才地枪声和爆炸声引来了大批的建筑工人,一大群人正往这边赶来,11从一侧地窗口跑出去,避开了这批工人。然后躲到一边脱下了一身工地服装后确认没有人注意到他。才似在散步般很悠闲的离开建筑工地。

    11从建筑工地出出后先没有急着回车上,而是先在附近转了一圈,确认没人跟踪或注意他,才绕了一圈回到胡同上了车。

    “老大,解决了?”11刚上车,肥鸭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唔。”11轻应了一声后说道:“去海盐。”

    “好。”肥鸭一脸兴奋的将车子退出胡同。然后驾着车往高速公路驶去。刚才11去做任务时他并不为11担心,在肥鸭心里,11就是无所不能地,那些人别说杀他,就连伤到他地资格都不配。事实证明肥鸭想的确实不错,11的确未伤一根汗毛就完成了任务,这也就是变态的11。如果换作别人,除非是远程狙击,否则别想在这种重重保护下杀了陈鹿。

    “或者猴子会更喜欢这样的战斗吧。”11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不自觉的想到了那个疯狂又变态的猴子。

    “楚源。”耳麦中传出狂潮的声音:“任务结束了吗?”

    11依旧闭着眼睛应道:“嗯。”

    “那你现在去海盐了?”

    “嗯。”

    “需要我现太追查恐龙的地点吗?”

    “哦。”

    “……”狂潮真的没脾气了,11说话一向都这么简单明了。他无力的结束了这短暂的对话。静心去追查恐龙的手机信号。

    由于天色未黑,肥鸭不敢太过疯狂的开车,再加上11又不赶时间,两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行驶才来到海盐市,而此时天色已开始转暗。

    狂潮一直坐在电脑屏幕前密切注意着11的手机所发出地信号地点和恐龙的信号地点。

    “你现在刚从高速下来,前面右拐进入省道,然后一直前行。”

    11仍闭着眼睛似睡非睡地说道:“地点?”

    狂潮答道:“目标在到处乱跑,没有一个固定的地点。”

    “他现在在哪里?”

    “海滨街附近。”

    11淡淡的说道:“肥鸭,海滨街。”

    “哦。”肥鸭打开车戴卫星导航仪,输入海滨街,随便选了一处上面显示的建筑物跟着显示的路线驶去。

    这辆车原本就是冷夜的,后由11转手送给了肥鸭。冷夜对车内备用方面有两大嗜好,一是备上两桶汽油,二是装上车载导航仪。有时候11也不得不佩服冷夜对这些细节考虑周到,让他省了很多麻烦。

    肥鸭开车又花了近三十分钟,就在快要到达海滨街时,狂潮又说道:“他离开了,现在去了城府街。”

    11淡淡的道:“城府街。”

    肥鸭没有任何异议的先将车停在路边,在车载导航仪上输入城府街,然后继续跟着路线行驶。

    没过多久,狂潮又说道:“现在去了拉风路。”

    11问道:“到底在哪?”

    狂潮没好气的说道:“我怎么知道,早就跟你说过他一直在到处乱跑。等等,他停下来了,你们先去拉风路,我查一下他现在的具体位置。”

    11对旁边的肥鸭说道:“去拉风路。”

    肥鸭仍是没有异议的重新输入拉风路,然后朝目标驶去。

    “楚源。”狂潮说道:“已经确认了,他进了拉风路的风格酒家。”

    “知道了。”11又朝肥鸭说道:“风格酒家。”

    “哦。”肥鸭应了一声,专注着继续开车。

    经过了近十分钟的行驶,吉普车终于在风格酒家外面停下来。与其说这是酒家,不如说是酒店,虽然整幢楼只有三层,但外面装修豪华,里面更是富现时堂皇。

    11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看着风格酒家外面排满的一排排车辆,问道:“狂潮,恐龙的车牌是多少?”

    “奔驰,银色,车牌是盐axxxxx。这辆车是恐龙的,他都是自己开车,但后面都会跟着一群小弟的车子。”

    “知道了。”11目光落在一辆银色的奔驰双座敞蓬跑车上,上面的车牌正是狂潮所说的那辆。11转身从后座上取过旅行袋,从里面掏出一捆塑胶雷管,这是他身上最后一捆炸药。

    11先将雷管藏在宽大的衣服里面,然后从车上下来,横过马路走进停车场中。此时他将自己所有的感观力跑到最大程度,注意着四周看有没有人注意自己。在快要到达那辆银色跑车时,11忽然调了个方向往别处走去。因为刚才就在他快要接近恐龙的车时,他察觉到酒家门口有四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不用猜了,那肯定是恐龙安排在外面守风的小弟,防止的就是有人想在他车上动手脚。

    11远离了那辆车后,四道目光就收回了,11远离了那辆车后,四道目光就收回了,11绕了个圈回到肥鸭车上。从刚才开始,肥鸭就一直注意着11,想从他身上学到点技巧,可惜11走到一半就突然折身返回来了。

    11刚上车,肥鸭就忙问道:“老大,怎么了?”

    11将雷管放回旅行袋内,说道:“有人保护。”说着透过窗户往外面附近的建筑看了看,然后指着一幢大厦说道:“肥鸭,去那幢楼。”

    “哦。”肥鸭驾着车驶到大厦外,11提着旅行袋下了车后说道:“在这里等我。”

    肥鸭一脸失望的应了一声,不用想他也知道11要去干什么了。

    这幢大厦是幢住宅楼,检查并不严格。11提着旅行袋坐电梯上了顶层天台,先看了一下天台上没有人,才走到一边从旅行袋中取出狙击步枪,调试了一下后便瞄准远处的风格酒家。

    天台上的风很大,吹指着11宽大的衣服“蓬蓬”作响。可11一动也不动,就如同一尊蜡像,保持着瞄准的动作。

    过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后,耳麦中传出狂潮的声音:“他要出来了。”

    果然,狂潮的话刚一落音,就有一群人从风格酒家里走出。走在最前面的,正是11这次的目标,恐龙。

    11查看过恐龙的资料,也看过他照片,所以很轻易就认出来。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将瞄准镜中的十字准星对准恐龙放大的头部,直接开了一枪。

    “砰!”清脆的枪鸣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