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搏命

枪手1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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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工营终年累月,除了打熬气力之外,他们所练的只有一个动作,从上到下的劈,不顾一切的劈,哪怕是矛已经破开了他们的盔甲,大刀已经接触到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第一反应仍然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高高举起的刀劈下去。

    我死,你也亡。

    这种亡命的打法,让任何一支军队都会战栗。

    秦军与明军相比,在装备之上输了一大截,冲在最前头的五千重骑,已经是邓氏竭尽全力,耗费无数资财打造的一支精锐强军了,但在矿工营面前,他们的装备仍然无法与对手比拟。

    矿工营的凯甲更厚,防防性能更好,他们手中的大刀更加锋利,他们连脸都遮敝起来的面甲显得格外狰狞。

    秦军士兵看不到对方的表情,感受不到对方的情绪,面对得似乎只是一个个机械的挥舞着大刀的冷冰冰的钢铁人,就算心志再强大,在这样的一个钢铁的海洋面前,内心深处,也会泛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邹正很兴奋,只觉得浑身每一个毛孔里都在向外迸发着斗志,这才是军队,这才是战争。当每一批数百柄刀同时举起,伴随着哟嗬声的同时落下,血肉飞溅当中,他感到自己无比的强大。此时此刻,他甚至觉得,那怕就是一个九级上的高手站在自己的面前,也绝对无法阻止自己以及与自己在一起的这数百柄刀。

    向前,向前!

    劈砍,劈砍!

    矿工营的士兵脑子里没有其它的任何的想法,也不管身前身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他们只是向前,劈倒面前所有一切阻挡他们的东西,直到他们倒下。

    霍光行走在最前列,这是他真正的第一次参加如此残酷的搏斗,双方第一次冲锋,便投入了上万人的兵力,他的眼中尽是飞舞的刀枪,耳中充斥着愤怒的嗥叫与临死的惨呼。

    个人的力量,在这种战场之上,当真是微不足道!这是他现在唯一的感觉。

    这一刻,他似乎忘记了他是九级巅峰,已是半步宗师,他忘记了他有无数的招式来应付面前的局面,面郏潮红,双眼充血,他与普通的士兵一样,机械的挥刀,击出。唯一与一般士兵不同的是,他的每一击威力奇大,一刀下去,敌马骑兵连人带马,几乎个个都是断成两截。

    因为霍光的存在,他们这里深深的嵌进了敌阵当中,其它的进攻面上,矿工营在苦苦支撑,甚至被骑兵强大的冲击力,冲击得在倒退,唯有他们这里,不退反进。

    秦军骑兵很自然的从左右两翼开始冲击这个突击的阵容,试图包围他们,切断他们与大部队的联系,而矿工营则拼命的想要维系这个突出点,不知不觉之间,这里如同一个漩涡,正将越来越多的向那里吸引而去。

    陆丰长长了吐出了一口气。

    三排,如果算上最前方的弩兵的话,他到现在为止,一共付出四排士兵近五百人的代价,终于让狂奔的秦国铁骑停顿了下来,双方挤到了一起。

    对方付出的伤亡不下于此数,当然,他们更多的是被最初的弩箭以及隐藏在草从之中的钢索绊倒之后丧命的。骑兵强大的冲击力,让他们在双方接触的瞬间,占尽优势。即便是矿工营这些钢铁营,在几千斤的战马狂奔的冲击之下,仍然如同螳臂当车一般不堪一击。

    先前的布置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连续的阻碍之下,骑兵已经没有了速度的优势,他们不得不与矿工营士兵纠缠在一起,或者想要拉开距离发动二次冲锋,但陆丰却不会再给他们这样的机会了。

    “全军出击。”陆丰厉声怒吼起来。

    残酷搏杀的战场右翼,秦风稍稍有些紧张地看着秦国铁骑那狂涛一般的冲击波,直到矿工营稳住了阵线,开始全线反击,他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波,扛住了,这一仗他便又多了几分把握。

    他不会让秦军组织起第二波的冲锋。

    他举起了手中的刀。烈火敢死营的骷髅旗迎风飘扬。

    马猴纵马而出,厉声长呼:“敢死营,向死而生,出击!”

    三千烈火敢死营,同声呐喊,摧马向前冲去。

    左翼,于超举起了他的马槊,五千骑兵营士兵洪水一般的向着远处的秦军冲去。

    秦军阵容之中,两股各五千人的秦军,分头迎向了左右两翼的明军。

    于超现在的心情无法形容。率领一支强大的骑兵纵横沙场是他一生的梦想,而在前越,这个梦,他却只能深深的埋藏在心底,世事难料,当他成为一名大明军官之后,这个梦想,竟然变成了现实。

    这是他苦心打磨了近两年的骑兵,这是他们第一次跨上战场,面对的就是这片大陆之上最强大的骑兵之一,秦国铁骑。

    此战若胜,大明骑兵将一战封神。

    此战若胜,于超将会名震天下。

    此战必胜!

    大明必胜!

    自己还会率领更多的骑兵,去让更多的敌人臣服在自己的马蹄之前。击败秦国,夺得秦国荒原马的产地,解决大明骑兵最大的桎锢,是于超心里的想法,但先前却不能宣诸于口,而现在,却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抢了。

    大明采取了很多的办法来培育战马,但这都不是短时间内能见效的,有什么比抢别人的更快捷?

    他将马槊挂在马鞍上的挂扣里,取下了背上的长弓。他是斥候出身,原本便以箭术见长,当时去雁山剿匪之时,他们遭到了现在的皇帝伏击的时候,他的箭,曾给皇帝造成了不小的困挠,现在,他再一次举起了弓,却是与皇帝在并肩作战。

    弓弦连响,秦国骑兵的皮甲根本无法挡住他的箭矢,每一声箭啸,都是一名骑兵坠马。

    所谓的秦国重骑!于超在心里冷笑,五千真正的秦国重骑此次正在与矿工营鏖战,他们被矿工营拖住了,而自己面对的,这些身披着皮甲的骑兵,在他眼里看来,是如此的羸弱不堪。看看自己的士兵,连马儿都披着皮甲,士兵们的身上,都是特制的凯甲,轻便但防护性能极佳。这是大明的兵工坊,利用水力一次冲压而成的明光凯,当了骑兵这里,再次改良,重量大大减轻,但多次锻压技术,却使得他们的防护性能没有丝毫的减低。

    皇帝对于骑兵的投入是不遗余力的,于超曾在心中草草算了一下,就算是一个普通的骑兵,一身装备连带上战马,那都是好几百两银子。

    得对得起皇帝为倾力打造骑兵而付出的那如山的真金白银啊。

    于超收起了弓,提起了他的马槊。

    五千骑兵,五千支马槊。他们的背上,还背着一口环首刀。用户部尚书苏开荣的话来说,大明骑兵营,就是一座移动的金山。

    两股洪流对挤在了一起,黑甲的明军,灰色的秦军,瞬间便交融到了一起。

    秦风冲在最头里,手中高举的铁刀已经变成了暗红色,似乎有炽热的气流在空气之中流淌,这柄刀,算不得神兵利器,但他跟着秦风已经多年。

    三千烈火敢死营士兵,是大明最强悍的存在,这里面的每一个士兵,都是从各支部队之中千挑万选出来的精悍之士,由他们组成的皇帝亲军,是一支恐怖的存在。

    乐公公穿上了盔甲,他不使刀,用得却是极其罕见的链枪,他摧马,紧紧地伴随在皇帝的身边,并不急于杀敌。他的眼睛,只是落在皇帝的身上,在他看来,杀敌不是他的职责,他的职责就是好好的保护皇帝,为皇帝消除一切有可能存在的隐患。

    更何况,他很清楚,今天,皇帝将要面对一位宗师,而此刻,这位宗师藏身在何方,没有人知道。

    对战一位宗师,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了,而要面对一位宗师的突然袭击,那更是他不敢想象的事情。

    可皇帝似乎已经忘了今天的重头戏,此刻挥舞着他的那柄已经变成暗红色的大刀,所向披糜,刀锋所及之处,人还未伤着,皮肉倒先被烤焦了。

    作为亲兵统领的马猴,此刻早就忘了保护皇帝的职责了,他兴奋得如同一条疯狗,又似是一条游鱼,不停地将敌人斩落马下。

    马猴进入敢死营之时,年龄尚小,他的功夫,完全就是杀人的功夫。怎样花最小的力气杀死敌人,是他一直以来的追求,因为当年,如果不这样琢磨的话,他早就死了。

    三千烈火敢死营,是三个战场之上明军人数最少的一支,但却是最早占据上风的一支。迎击他们的五千秦军,很快就被他们切割成了数片,各自为战,难以相互呼应,反观敢死营,却是进退自如,彼此呼应,换位,补强,如鱼得水。

    邓朴就在这片战场之上,只不过他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兵,一个运气很不错的小兵。跟着一名秦国将领,他已经捡漏杀死了好几个明军,身上也溅满了血滴,在这样混乱的战场之上,实在是太不起眼。

    邓朴所在的这团秦军,正在一点一点的向着秦风靠近。

    秦风在战场之上太显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