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5、佳人诗

乱世狂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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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就有十几人,先后上去,在桌案上,写下了自己的诗,但水准却不及之前那位狂士,非但不能博得名气,反而引来了其他人的嘲笑,弄了个灰头土脸,灰溜溜地退了下去。

    这十几个人的诗句,没有一个人的,能够入选悬挂,都被当成是废纸,直接揉了,丢到了一边的纸篓中。

    大约一炷香之后,又有一位外地商人模样的人,写了一首美人词,颇有意境,虽然不如那位不修边幅的狂士所做【佳人词】,但却也朗朗上口,因此被选中,悬挂在了二楼高处。

    那外地商人喜不自胜。

    而不修边幅狂士却是冷哼一声,直接毫不掩饰地道:“与尔为伍,作践了我宋卿飞的【佳人词】……”

    外地商人顿时愣住,脸色变得难堪。

    这都是小插曲。

    又过了一会儿,先后二十多人诗词被淘汰。

    寒山书院的首席林秋水站起来,微微一笑,神态倨傲地来到桌案前,提笔,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

    很多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桌案上。

    寒山书院首席弟子的文名,还是颇有一些实力的。

    但见林秋水在纸上写道:“山围故城周遭在,雨打长安寂寞回。烟织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过高墙来。”写完,微微一笑,逼格十足,不等那评诗的妈妈桑开口,径直朝着入选的桌案走去。

    “好诗。”

    “通篇不见女子文字,但却偏偏将女儿心思,写的跃然纸上,林师兄的诗词功力,已然炉火纯青。”

    “哈哈,此首诗一出,必定是今夜魁首。应时应景。”

    周围一片称赞之声响起,寒山书院其他弟子,很好地承担了捧哏的作用,大肆夸赞了起来。

    李牧对于诗词造诣不深,对于长安城的历史,也不深了解,但大致也看得出来,这首诗的确是不错,一方书院的首席,功力还是有的。

    果然,评诗结果是这首诗入选了。

    林秋水志得意满。

    就听这时,一声嗤笑响起,凤鸣书院首席刘木杨站起来,道:“不过尔尔。”他大踏步地走向桌案,提笔便写了起来,是一首风格截然不同的诗词,曰:寂寂夜半闭院门,美人相并立月轩。含情欲说闺中事,侍女前头不敢言。

    诗此一出,凤鸣书院的书生们,当先大声地喝彩了起来,捧哏的自觉性丝毫不比之前寒山书院的人弱,周围亦是有一些人,在大声地称赞着。

    这是一首【月半美人诗】,画面感十足,与林秋水诗中不提一个女字却写出女儿心思不同,刘木杨的这首诗,却是旗帜鲜明地将美女月下而立,心事欲说还羞的那种相思之态,描写的淋漓尽致。

    两首诗,两种风格。

    刘木杨写完,含笑挑衅看了一眼林秋水,也是直接冲着入选座次走去。

    果然,之后妈妈桑宣布评诗结果,这首诗,也是入选了。

    之后,又有数十人,先后献上诗句,但水平实在是层次不齐,三楼高阁上的花想容大家,甚至都没有再参与评诗,是闻圣斋的几位妈妈桑,做出评选,勉强挑选出了五首诗,算是暂时入选,悬挂了起来。

    这是因为,那叫做宋卿飞的狂士,以及之后的林秋水、刘木杨三人的诗,拔高了今夜的整体水准,算是已经珠玉在前,的确是写的不错,后来之人,哪怕是超水平发挥,也难以让观众们满意,尤其是闻圣斋的妈妈桑,都是诗文功底极为不错的美人,诗词品评,自然极为公正,一些还想要试一试的人,也不敢再上去献丑了。

    最后,本该评选出十首诗,进入决赛,却只选出了九首,再无人无诗可以入选了。

    场面有点儿冷清下来。

    “公子,何不赋诗一首,一展才华?”郑存剑有意无意地‘怂恿’李牧,道:“以公子的才华,定当一举夺魁,不叫这些土鸡瓦狗得意洋洋。”

    他这话,说的声音可不小。

    立刻,大厅中这一片,许多人,都听到了,纷纷扭头看来。

    之前被白萱叮嘱过的那位妈妈桑,目光落在李牧的身上,笑语盈盈地走过来,道:“公子为何不一露诗华?”她这是好意,是一种善意的提醒,有之前白萱的叮嘱,就算是李牧写不出来什么好诗句,也勉强可以入围,填补这最后一个名额,算是不动声色地暗中给李牧一个面子。

    但其他人可不这么想。

    凤鸣书院和寒山书院的书生们,首先就哄笑着起哄了起来。

    “既然来了,就给你一个机会,上台作诗吧。”林秋水一脸幸灾乐祸只色。

    刘木杨也眯着眼睛,道:“不错,小家伙,给你一个机会,表现一下你自己,呵呵,放心吧,就算是写得差,也没有人会耻笑你,因为没有人对你抱有期待,哈哈!”

    这话又是引起一片哄笑。

    很多人都在等着看李牧的热闹,也有人同情他,可怜的小家伙,今夜倒霉,竟然招惹上了两大书院的书生们,注定要成为今夜的笑谈了。

    而与李牧两人同桌的天剑武馆的弟子们,更是毫不掩饰自己幸灾乐祸之意地拍着桌子大笑了起来。

    李牧却面色平静,对那位妈妈桑点点头,道:“也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写一首诗,来镇一镇,也是好的。”

    他径直走向桌案。

    这一下子,周围的哄笑声,倒是停住了。

    许多目光投在李牧的身上,没想到这个穷酸小子,竟然还真的敢登台作诗,而且,还敢说出这样的狂妄之语。

    林秋水和刘木杨都是一怔之后,冷哼一声。

    而那不修边幅的狂士宋卿飞,却是不屑一顾的样子,他最看不惯,别人比他还要狂了。

    唯有郑存剑,心中却好奇,这位被知府李刚堪称是金鳞的弃子,这一次,又会写出什么样的诗文来。

    无数目光的瞩目之下,李牧提笔挥毫,写了起来。

    地球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学校里都要求学生练过毛笔字,李牧的毛笔字是有底子的,而且平日里跟随老神棍到各处去做法事,许多东西,是需要毛笔挥毫写作的,李牧的一手小楷,写的极为不错,曾被老神棍开口夸奖过,这个世界上的文字,虽然与地球并不相同,但大体类似,因此李牧适应之后,写出来的字迹,也算是颇为不俗了。

    他在纸上写的第一句,是‘长安有佳人。’

    这一句一出来,周围便是一片哄笑之声,林秋水、刘木杨和宋卿飞三人,也都是面露轻蔑之色,如此粗浅近乎于白话一样的句子,十个读书人都能写出来,简直是难登大雅之堂,就这点儿水准,当真是不堪一击。

    那位提议李牧来写一首词的妈妈桑,脸上也浮现出失望之色,心中暗道,倒是自己失策了,不该有那样的提议,反而让这个少年等上台来丢人了。

    但是,当李牧的第二句写下来,场中的哄笑,立刻就消失了一大半。

    他写的是:绝世而独立。

    这一句一出来,仿佛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一下子,就让上一句直白浅显的话,都变得充满了意蕴和味道,给人一种无限空旷和丰富的联想,尤其是那个绝字,还有独立两个字,最是精妙。

    然后李牧继续写:一顾倾人城……

    林秋水、刘木杨和宋卿飞三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凝重了起来。

    文采越好,就越能够体会到这已经写出来的三句之中那种扑面而来的魅力。

    而这时,大厅里的所有哄笑声,都已经消失了。

    李牧不紧不慢地写完下一句:再顾倾人国……

    然后,是最后一句: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写完,李牧并未效仿之前几人一样,掷笔于地,而是轻轻地将笔放在笔架上,朝着旁边已经完全愣神了的极为评诗妈妈桑笑了笑,道:“这首佳人诗,可否入选?”

    “啊?哦,这……可以,可以,来人,快将诗誊抄上去,让花大家一观。”之前邀请李牧上台写诗的那位妈妈,立刻大喜过望地道。

    她已经看出来,这首诗,绝对是一首可以传唱天下的名篇。

    立刻有侍女,誊抄好,将诗句送上了三楼。

    而这时,整个大厅里,这首诗已经传开了。

    “长安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首诗别出体裁,但其中意蕴,简直是如甘纯佳酿一般,可以说是将佳人之美,写到了极致,倾城与倾国的佳人,世上能有几人,用这样的词,不管是用来形容哪一个女人,都足以一夕之间,令这个女人闻名天下。

    这首诗并不繁琐精巧,用词质朴直白,但却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绝对够得上是传唱天下的名篇,毫无疑问,将会在整个长安城中传播开来。

    而刘木杨、林秋水和宋卿飞三人,此时脸上的表情已经彻底僵硬,他们完全无法想象,这个被他们嘲讽讥诮鄙夷的穷酸小子,竟然真的写出来一首足以传唱天下、流芳百世的名篇,这首诗,绝对可以秒杀他们的作品。

    该死,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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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更。感谢蓝猫流星拳、奈何昵称难取、狂刀盟汚圣三位大大的连续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