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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里有荆棘,有蛇虫毒物,更有比毒物更毒的人类。
砰——
一个抱着枪,谨慎禹禹前行的男人,最后还是倒霉的踩到了一颗地雷。
“Shit!”
那身高体壮的褐发青年拔掉身上象征着生存的印章,主动按了出局按钮。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捡起还在冒烟雾的仿制地雷,将它扔得远远的。
参赛者,仅剩下四位。
一个钟头后,又有一位参赛者被狙杀。又过了半个钟头,两个参赛者狭路相逢,两人默契的抛下枪支,采取近身搏斗,最终,一人淘汰出局,另一人侥幸胜利。
目前为止,参赛者只剩下三位。
应斯里看着象征着参赛者的红点越来越少,体内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
与他一样,躲在暗处,等待最后机会的,不止他一个人。
偌大的森林里,参赛者静静地等了片刻,都意识到守株待兔不再适合最后一役。他们都默契的抬头,将目光投向丛林最高处,那里,是深林的最高点,是最适合一决胜负的地点。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剩下的参赛者都从不同的方向,奔赴了高地。
第一个达到高低的参赛者找了个隐蔽的位置,伪装起来,潜伏着,等待倒霉蛋的光顾。过了二十多分钟,第二个参赛者出现在高低的半山腰。那人显然很有丛林生存的经验,他一路都走得很小心,避过了所有可能藏地雷的地点,成功抵达高地。
他站在高处,仔细搜索了一番四周,确认自己是第一个到达的。
他已经累了,他在一个隐蔽的位置坐下,屁股还没挨着地面,脑袋上的帽子上赫然多了一个黑色的枪洞。
“…”
“F**k!”
那人站起来,骂骂咧咧了半天,才不甘的摘了印章,按了出局键。开枪的人,正是先一步抵达高地,潜伏在暗处的参赛者。射杀了这名参赛者,就只剩下最后一名参赛者了。
那人心里也有些抑制不住的激动,只要成功射杀下一个人,他就是冠军。
他又小心谨慎地藏好,确认自己的位置不会被发现。
他一把算盘打得响,还没来得及在心里庆祝即将获得的胜利,他的眉心中间,忽然一痛,跟着,一个硬物掉在面前,冒出一股烟雾。
那人直接傻眼了。
这若是一个真的子弹,他的眉心就被穿破了。
“切,你也死了吧!”被他射杀死的男人冷哼一声,有些幸灾乐祸。
眉心被击中的男人一脸迷茫地站了起来,他有些纳闷,他到死,都不知道射杀自己的人躲在哪儿。等他撕了印章,宣布出局,前方悬崖边上的一棵树的树干忽然颤抖起来。
两个人同时望过去,就看见一个年轻男人从树上滑了下来。
尽管他脸上抹了油彩,也看得出来,他很年轻。
“你什么时候到的?”以为自己绝对会是冠军的那个男人有些诧异地问面前这个,有着一张东方面孔的男人。
应斯里勾了勾唇,说:“参赛第一天,淘汰了170人,其中85个人,是被我干掉的。”见身前的两个的男人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应斯里又说:“没办法,谁让他们挡了我上山的路。”
张大了嘴,那个眉心中弹的男人倒吸了口凉气,他听到自己不可置信地问了一句:“你在这里潜伏了九天?”
应斯里呵了一声,没有解释。
是啊,他就是在这里躲了九天,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最后的胜利者们,一定会来到这里。不是他料事如神,他太了解这些人的心思了,每一个想要得到冠军的精英,最终势必会在一个地点汇聚,没有任何一个地点,比丛林的最高处,更适合他们一决胜负。
所以从一开始,应斯里便在这里守着。
果然,不出他所料,最后的参赛者,都来到了他的狩猎地。
另一个男人沉默了半晌,憋出一句:“你…真是耐得住寂寞…”也不知是佩服还是讽刺,总之,他对应斯里是心服口服的。
*
应斯里成功摘冠,他又在异国他乡停留了一天,这才启程回国。
将奖牌拿到风宓阳那里去炫耀了一圈,成功得到风宓阳的夸奖,应斯里这才满意。
得了奖,少年心里是开心的。
离开半个月,他归校的心情有些急切,他在非上课时间去了学校。这个点,正是学校下午食堂用餐的时间。应斯里没有回教室,而是直接去了三食堂,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跟应知更分享这份喜悦。
明明在离开之前,他还打定了主意要淡忘了这个人,可半个月过去,他不仅没有成功戒掉这个丫头,反倒,还很思念她。
应斯里知道,自己可能是春心萌动了。
想明白了,他很快便释然了。
他现在才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会喜欢一个女生,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他喜欢应知更,或许目前这份喜欢还不深,但他心里,的确是在意应知更的。
弄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应斯里走向食堂的步伐,略显匆忙。
三号食堂今天的菜依旧丰盛无比,自应知更空降到三食堂的第二天开始,三食堂就翻了身,从此农奴翻身把歌唱,每天生意都好的不得了。一想到三食堂能有今天这番热闹的场面,都是托他家知更的福,应斯里心里就有些得意。
瞧,这人一旦想开了,看啥都顺眼了。
就连路边花丛里今早才绽开的四季玫瑰也好看,对,当然好看,因为知更经常从路边路过,那花自然好看了。
走进食堂,应斯里眼前都是端着餐盘来来去去的学生。
他皱了皱眉,不出意外,在老位置看到闷头吃饭的胡星。胡星可能刚运动完,还穿着篮球服,他跟一群男生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应斯里走过去,拍了拍胡星的肩膀,“吃饭呢?”
胡星一抬头,见是应斯里,嘴里吃的鼓鼓的,嘟哝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午刚到。”
应斯里在胡星身旁坐下,又问他:“你吃饭没?”
应斯里自然还没吃,他扫了眼满桌子旁的高个汉子,闻到了一股汗味,顿时不适的皱起眉头。“我去买饭。”他取了消毒餐盘,买了A套餐。应知更今天负责打素菜,美娇姨打荤菜。
美娇姨舀了一勺腊肉炒竹笋,很满的一勺,她本来打算抖抖手,少打点儿的,结果,看到应斯里那张帅气的脸蛋,立马儿改变了注意。“看在你长得帅的份上,今儿就不克扣你的粮食了。”
应斯里嘴角抽了抽,“感谢您手下留情。”
来到三号窗口,应斯里将餐盘递了过去。应知更戴着口罩,微垂着头,应斯里能看到她额头的汗,和长长又卷翘的睫毛。那睫毛在颤抖,应斯里很想伸手去拔一拔。
他捏着餐盘的手指动了动,忍住了。
应知更给他添了一勺香菇炒上海青,和一勺煎豆腐。她一直低着头,没发现面前的人是应斯里。应斯里挑了挑眉,端着盘子走了。
他在一个相对人少的位置坐下,不一会儿,胡星便端着盘子凑了过来。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有发生什么事么?”应斯里一边吃饭一边问。
胡星想了想,才说:“硬要说的话,我上周末陪翘翘去看了一场电影,算不算大事?”
应斯里都不想搭理他。
胡星又说:“也没其他新鲜事,不外乎那些某某同学又在追某某同学的无聊事。”说完,胡星想到什么,脸色变得精彩起来,“对了,三班的边城最近感情生活又精彩起来了,这次,可不是别人追他,改他追别人了。”
应斯里对这些感情八卦并不感兴趣,“算了,你闭嘴吧。”
“诶,不带这样的啊。”胡星有些不满,他吃完了饭,放下筷子,说:“瞧,边城吃完饭还不走,又在等机会献殷勤。”
应斯里觉得奇怪,“他在食堂给谁献殷情?”
“知更啊!”胡星口吻正常的不得了。
可,应斯里听到这话,却如同被拔了逆鳞,整个人气势都变得阴冷下来。“边城在追谁?”
胡星:“知更啊!”
应斯里:“什么时候的事?”
“有一段时间了,知更刚来食堂那会儿,边城就看上她了,那个时候他有个女朋友,前段时间分了,这不,天天都跑三食堂来献殷情。你是没瞧见,据说,他每天早上都去帮知更抢菜,可来劲了。”
应斯里听了这话,表情有些变幻不定。
边城在追应知更!
应斯里用筷子拔了拔盘子里的豆腐,说了句:“应知更是个哑巴。”
胡星听了这话就不乐意了,“哑巴咋了,哑巴也有人追啊!”胡星不满应斯里这态度,他问他:“咋的,你嫌弃知更不会说话?我跟你说,追知更的可不止边城一个,听说二年级级草也是她的小迷弟呢!”
应斯里像是吃了一只苍蝇。
她是一个哑巴,还有这么多人追,她若是会开口说话,那…
应斯里忽然觉得,应知更还是之前那颗蒙尘珍珠,永不见光比较好。
“你看你看,那边那个,那就是二年级的级草,叫刘皓。”胡星抹抹嘴,见应斯里盯着刘皓在看,还在一旁积极地给他普及刘皓这个人,“我听说刘皓这个人挺傲的,曾被人追的烦了,扬言说过自己是单身主义者。啧啧,没想到啊,这单身主义者竟然栽在知更这个坑里了。”
就算应斯里眼光再挑,也不得不承认,刘皓的确长得人模狗样。
他忽然觉得面前的菜全都没了滋味。
饭都没吃完,应斯里跟胡星说了声有事,也跑去了后厨。他到后厨的时候,就看见那个传说中的二年级级草,正屁颠屁颠的跟在应知更身后,嘴甜的跟抹了蜂蜜似的。
见应知更要将一筐子碗搬走,刘皓赶忙走上前去,想要帮忙,“知更学姐,这个太重了,我来!”
应知更朝他善意一笑,然后,摆摆手,弯腰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那一筐碗抬了起来,送到了橱柜。刘皓看得目瞪口呆,眼神那叫一个迷,就跟看偶像似的。
等应知更回来抹桌台,刘皓这次聪明了,他直接拿了一张抹布,在应知更身旁帮忙。一边擦桌台,刘皓还一边说:“知更学姐,三年级三班那个边城不是个好东西,他谈过的女朋友,手指头脚趾头加一起都数不过来。”
听到这话,应斯里看刘皓的目光瞬间顺眼了不少。
“你可别听他的花言巧语,他那人追人就投一时新鲜,没有保质期的。”刘皓腼腆一笑,又小声地说:“像我这样的才好,纯情又干净的才适合你。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女孩子呢…”
应斯里:“…”
先诋毁边城一遍,再将自己推销出去,刘级草,要脸不?
遇到刘皓这种不要脸的厚脸皮情敌,他该怎么办?
------题外话------
我就喜欢刘皓这种小迷弟,特可爱。哎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