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与狼为友

风御九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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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处山洞洞口朝北,冬天多有北风,洞里很是阴冷。

    南风身上带有火捻子,却不敢生火,此时他离诸葛婵娟等人所在的水潭不过一百多里,王仲夫妇都已经晋身居山,一百来里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生火就有烟,烟雾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和位置。

    南风裹着衣服坐在墙角,他也不打算换别的山洞,山里天然的山洞并不多,朝阳温暖的那些山洞大部分都被野兽占据,没必要以身涉险与它们争住处。

    喘息的同时南风也没有闲着,他在做着最坏的打算,若是被对方找到,应该如何解释自己不告而别。自然不能直说担心对方杀他取药,得说遭到诸葛婵娟逼婚,不告而别是为了逃婚。

    不过十次前瞻有八次是没用的,等到中午时分,对方并没有追来。

    由于山洞太过阴冷,南风冻的无法入睡,硬撑着熬到下午未时,再也受不住了,离开了藏身的山洞,翻过山脊,自阳坡寻了隐蔽之处,砍下树枝挡风,搜集干草铺垫,然后趁着午后较为温暖,小憩了半个时辰。

    冬天天黑的早,天黑之后更不能生火了,南风也没有急于上路,留在了藏身之处,到了晚上,山中多有野兽嘶吼和禽鸟啼鸣,山风嗖嗖,怪声连连,煞是吓人。

    下半夜风停了,天上飘起了雪花。

    这种天气不适合赶路,南风就近砍了些树枝,搭了个小窝棚,藏身其中,躲避风雪。

    南风一直克制着没有生火,实则过了这么久,对方寻来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他不敢大意,他宁肯忍受寒冷,也不愿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雪越下越大,很快地上有了积雪,天亮之后南风仍然没有上路,他倒不怕冒雪赶路,而是担心自雪地上行走会留下脚印。

    上午辰时,南风发现了一道淡紫灵气,灵气是自东面过来的,往西去了。

    等那灵气疾掠而过,南风爬出窝棚,跑到高处举目远眺,他认得那人的背影,正是药王王仲。

    等到王仲消失,南风动身上路,昨日至今王仲等人一直在找他,幸亏他此前忍住了没有生火,不然此时已经被抓到了,一旦被抓到,最好的结果就是被逼婚,最坏的结果就是被放血炼药,这两种结果他都不愿接受。

    王仲既然自这里经过,哪怕继续寻找,也不会再走这条路了,南风自林下行走,日落之前走出了四五十里。

    此时他的鞋袜已经雪水打湿了,迫切想要生火取暖。

    入更之前,南风遇到了一处山洞,洞口有足迹,这种足迹他认识,是狼的脚印。

    南风没有避开,而是持刀靠近了洞口,他此时已具洞神修为,寻常野兽他已经不怕了。

    洞里真有一只狼,是公狼,短暂的对峙之后,公狼退走。

    不好意思,占了你的窝儿。南风冲公狼挥了挥手。

    这处山洞不大,里面有一些动物的骨骼,还有半只死兔子。

    由于下雪,山中的干草树枝不容易寻得,好在洞前有棵大树,树上有个乌鸦窝,南风纵身跃起,将鸟窝拿了下来,鸟窝里有干草和鸟毛,可以用来生火。

    有了火,便不遭罪了,南风烤干了自己的鞋袜,又将那死兔子给烤了,不饱,又吃了些核桃,临睡之前出去搬了几块青石堵住洞口,这才安心睡下。

    睡醒之后,篝火还有余烬,南风救活了它,坐在火堆旁斟酌思虑。

    他离开宿州的时候曾经跟胖子有过约定,三年之后会回去找他,而今只过了一年他就被玉清宗撵了出来,胖子挂单佛光寺,摸清内情需要时间,此时赶过去为时过早。当日他被烟霄子和烟平子带走的时候,烟平子曾经发现附近有太清高手,由此可见太清宗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寻,此时赶去宿州只能住在客栈,很容易暴露行踪,还不如留在山里过冬,虽然清苦却很是清净,可以安心练气,提高修为。

    打定主意,南风起身将山洞打扫干净,自附近砍柴码在洞口。又收集枯草,烤干之后充当床铺。这处山洞西面五里有一条小溪,可以自那里浆洗衣服,若是运气好,还能抓到鱼。

    那条被南风撵走的公狼并没有走远,一直自远处窥望,但它畏惧南风,也不敢太过靠近。

    大冬天的抢占了人家的住处,南风也感觉不好意思,见公狼不走,便蹲身冲它招手,试图诱它过来,但公狼戒心很重,并不靠近。

    在山里过活,食物是大问题,林中多有荆棘,也抓不到野兔山猪,不过南风可以夜视,山中多有禽鸟,大部分鸟类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风可以跃上大树,轻松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难,见它肚子时常是瘪的,南风就扔死鸟给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风走远或者不在时再来衔走,后来慢慢熟了,南风扔鸟给它,它就过来吃掉。

    独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风就有心驯它充当伙伴,扔食时越扔越近,一个月后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来吃,晚上也不走远,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过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时候,南风将公狼引进了山洞,他睡东边,狼睡西边,一开始狼还怕火,后来习惯了,也不怕了。

    不过狼终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于人,南风与它住在一起,时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迹象,立刻给予惩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养到现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鸟也少了,南风还能挖山药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随着二人逐渐默契,南风便与公狼合作狩猎,他负责驱赶,公狼负责隐蔽突袭。

    捕到猎物,南风先吃,然后再给那公狼,这是为了让公狼知道谁是老大。

    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风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于太过无聊,但他一直不曾为公狼起名,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不能带着它。

    南风是没给它起名,但公狼还是找到了属于它的名字,南风唤它都是嘿,于是它就认为自己叫嘿。

    这段时日南风从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盘膝打坐,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哪怕天赋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为虽然算不得什么,却也比洞神要厉害一些,旁的不说,至少力气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

    苦修的同时,南风偶尔也会想起自己服食过的龙齿天蚕,他服食的天蚕应该是只公蚕,有脱胎换骨之效,但那天蚕只在重伤弥留之际才会起效,除非身边有王仲那种岐黄圣手,否则就算脱胎换骨,人也死了,没有任何意义。

    实则最稳妥的就是雌雄两只天蚕一起服食,重伤濒死之际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时脱胎换骨。但龙齿天蚕极为罕见,王仲夫妇捉到得那只倒是只母的,但他们不可能将天蚕送给他。

    眨眼又是一月,南风打算离开了,冬天马山就要过去了,到了春天蛇虫鼠蚁就会复苏,不宜继续留在山里了。

    南风没什么行李,要走也不需要收拾,但他一拖再拖,一直没有上路,公狼现在已经视他为同伴和首领,他若是走了,公狼会非常失落。

    二月的一天,南风动身了,公狼跟在后面送他,一只母狼自后面远远的吊着,那是公狼新近寻到的伴侣。

    回去吧,找你老婆去。南风冲公狼摆了摆手。

    公狼虽然不会说话,却很通人性,知道分别在即,走过来用头磨蹭南风的手。

    南风摸了摸公狼的头,又指了指远处的母狼,示意公狼过去找它。

    此前已经拖延了不短的时日,此番南风便没有多做停留,冲公狼道别,转身离去,

    等到南风走远,母狼跑过来与公狼会合。

    下到山脚,南风转头回望,只见两只狼站在山顶高处,公狼见南风回头,引颈嚎叫,嗷

    我会回来看你们的。南风高喊回应。

    上路之后,南风走的很是急切,他此时离高玄修为只有一步之遥,而胖子却一直不曾入门,得尽快赶去佛光寺,帮胖子学到八部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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