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暮色的诱人故事

黄狗身上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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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的时间,宁匀就写出了第一部《暮色》。

    这一周,瑟琳娜几乎不管血族的事情,天天缠着宁匀等更新。

    《暮色》不只是瑟琳娜在看,更多的血族也在看。

    一个姐姐看到弟弟这么有成就,怎么忍得住不显示,其他人可以提意见让小说变得更完美嘛。

    血族中还真有很多人喜欢《暮色》,不喜欢剧情没有少女心的血族,对于能改善血族的形象也很积极。

    谁不喜欢爱德华那样的血族呢,就算自己做不了,让人类羡慕也好啊。以后勾引人类小姑娘的时候,一定非常有优势。

    因为无聊和生命长的原因,血族中也确实有些人多才多艺,差的无非是霸气积极和对灰姑娘痴心不改,这些都可以伪装。

    关键是,血族们从领导层的表现看,发现新一届真的在改变,真的打算带领血族更好的发展。

    以前。别看又是三大长老又是委员会,谁都能感觉出暮气沉沉,越来越不适应时代。

    所以,不管是真的追更新,还是给领导面子,拍马屁。总之,《暮色》在血族中大受好评,无人不爱。

    年轻的女血族们一个个都认为自己是贝拉,期待着白马王子爱德华。

    男性血族,当然也开始练钢琴,装模作样的偷瞄漂亮女血族,背后里对着镜子偷偷练习各种以面瘫为基础的进阶表情。

    上有所好,下必从焉。

    一时之间,套套的消耗量大增。

    这在血族中是很不平常的事儿,比如瑟琳娜,即兴来一发的时候,从没不考虑安全问题,根本没那习惯。

    血族不会生病,不用害怕艾滋,更不用害怕那些不致命的了。

    生育,就更困难,除了当初勇猛的卢西恩,成功让索尼娅怀上二代,其他人就没见成功的。

    可以说,在血族里,套套当气球都嫌不够漂亮。

    然而,没发明套套时代过来的老血族死了太多,新晋的血族很多都保持了人类习惯。

    即使不怕疾病,也不想随意放弃这种保护,万一呢,大家心里都清楚,对方绝不是爱德华和贝拉。

    瑟琳娜不喜欢这种风气,打着讨论剧情的风气乱搞,这也太看不起我弟弟了。

    宁匀劝说瑟琳娜不要管的太严,这些都是大战后的幸存者,心理压力很大,总要有些东西来发泄。

    就这样,《暮色》还没开卖,就掀起了无数高潮。

    第一部《暮色》的结局并不能让瑟琳娜满意,后面的剧情更有期待感。

    可宁匀说什么也不写了,扩大影响力,当然不能只给自己人看。

    血族的产业本来就不涉及出版,城堡被毁后,大量人员的死亡,在人类社会中的商业实力就更弱了。

    但宁匀的目的不是赚钱,《暮色》这本书也确实有吸引出版商的地方。

    宁匀的选择仍然是和原作者一样的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

    一本书能否顺利出版,有很多条件,对于新人来说,更是艰难。

    即使《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换一个新笔名写的新小说,《布谷鸟的呼唤》,也两度被出版社退稿。

    这是她在写完全部《哈利·波特》系列后的新小说,很难说水平不足。

    《布谷鸟的呼唤》艰难出版之后,销量寥寥,直到公布作者真名,才销量激增,后来还被改编成电影。

    也就是说,一个毫无名气的作者,第一本书的出版之路,多数都不会那么顺利,哪怕有一定实力。

    但《暮色》这本书不同,斯蒂芬妮·梅尔并非成名作家,《暮色》就是她的第一本书,能够吸引出版商,自然有其魅力。

    当然,足够苏可能是主要原因,这样的书,即使不赚钱,也不容易赔钱。

    就这样,《暮色》比原书提前两年时间出版了。

    同样是处女作,因为提前了两年时间,《暮色》的成绩比原书更好。

    更重要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哈利·波特》系列书籍。

    原本《暮色》系列的第三部《月食》,就抢夺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的读者,把它从畅销书榜榜首位置上挤下来。

    《哈利波特》系列与《暮色》系列读者的重合度不能说高,也不能说没有。

    关键在于排行榜的位置,第一名对于销量的拉动是无与伦比的。

    何况见识过《哈利波特》再见识《暮色》,就不会觉得那么新鲜了。

    新鲜感和恰当的剧情,对一本书来说,十分重要。

    《暮色》恰好把这两者结合的很好。

    在《暮色》之前,有和吸血鬼谈恋爱的小说,也有足够苏的爱情故事,但和吸血鬼谈足够苏的恋爱故事,确实没有。

    以前吸血鬼的形象绝算不上好,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邪恶的感觉,连吸血鬼新娘也连带变得邪恶,往往还是压寨夫人那样抢来的。

    虽然虐恋故事也不错,女孩子一样很喜欢,但前提是,虐的人必须是高富帅。

    也就是说,必须是《暮色》爱德华的形象,绝不能是《吸血惊情四百年》中老吸血鬼的可怕形象。

    女孩子这种奇怪的生物,可以为高富帅付出一切,但必须时不时的拉出来给人展示展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你一个连阳光都害怕见到的生物,让女孩子怎么展示呢?

    女孩子很愿意让自己变成高富帅的同类,但没几个愿意变成吸血鬼的同类,不能见阳光也太痛苦了。

    但,如果变成钻石男的同类钻石女,那么就太棒了,迫不及待,您赶紧来!

    咬我,我咬你也行,怎么咬都行。

    这样的书火也确实挺有道理,这样的书不火也确实挺没天理。

    于是,《暮色》火了。

    刚上市的第一周还有点悄无声息,毕竟是新人新作。

    书名也不怎么吸引人,如果改成《高富帅的我,看见灰姑娘就忍不住想啃》,说不定还能引起更多好奇心。

    可惜瑟琳娜坚决不许这种书名面世。

    事实上,这真不是宁匀的恶趣味发作,最开始,这部书有另一个名字,后来被弃用的名字————《专爱胖妞的吸血鬼()》

    而原作者还特别喜欢管主角爱德华叫阿多尼斯(adonis),一位结局被野猪咬死了的古希腊神话绝世美男子,维纳斯的最爱。

    不管怎么说,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是一家比较有实力的出版集团,最高时期畅销榜前十占有五个位置,所以渠道不少,铺货量还是不错的。

    感兴趣买了暮色小说的少女们,一读之后,大为惊叹。

    别看只早了两年,互联网时代,两年代表很多见识。读到的时候会获得更多新奇感。

    诗意的背景,新鲜的设定,刚读开篇的少女,精神就振奋起来。

    相对模糊的普通少女主角,和自己一样成熟,和自己一样爱读书,甚至冰雪聪明到阅读《呼啸山庄》这样的“严肃”文学。

    当然,也和自己一样有点笨手笨脚,不像啦啦队那些该死的碧池们那么四肢发达。

    这让少女读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非常特别的共鸣,看,我们爱读书的就是这么聪明,就是能遇到文艺、强大又无所不能的高富帅,比四分卫那帮野兽强多了。

    没错,男主太勾人了,爱德华就是现代的阿多尼斯,身高九尺,如花一般俊美精致的五官,令世间所有人与物,在他面前都为之黯然失色。

    知识更丰富一点的少女读者,还知道阿多尼斯的更多秘密————瞪谁谁高潮!

    一天,维纳斯偶然碰到身高九尺风度翩翩的阿多尼斯,一见倾心,便招呼他,希望和他谈一会。

    但阿多尼斯不愿接近异性,一口便拒绝了维纳斯的好意。维纳斯只有用法力控制了他的行动,向他倾诉恋爱的奇妙。阿多尼斯始终不为所动,更显出急欲摆脱她的神色。

    维纳斯用尽一切甜言蜜语,且愿意给予很多条件,阿多尼斯坚贞不屈。

    最后,阿多尼斯用轻视的眼神望着维纳斯,令维纳斯大受刺激,晕倒地上。

    所以,只凭美色就能满足一切女人的男主爱德华,让少女读者们不能自拔,尽情幻想。

    终于,女主发现男主的吸血鬼身份。

    这时候,绝对没有少女吐槽,他妈的,都上百年了,您还读高中!

    这个吸血鬼很好,他吃素,从不吸人血。

    绝世帅男爱德华不仅多才多艺无所不能,还能带来充足的安全感,他从不会被人欺骗,因为他有读心术。

    更完美的是,他的读心术对女主不起作用,也就是说,对带入女主的读者少女们不起作用。

    这样的话,少女们随便在心里怎么意淫爱德华都不怕了,捆成十八般花样,他也不知道。

    更让少女们激动不已的,开始约会后没几天,爱华带贝拉去了趟小树林……

    纯洁的少女们看到这里,完全点头愿意,绝对会换个姿势,交叠下双腿继续读……

    可是,我们完美的男主当然会完美的不食人间烟火,努力维持处男到全书终结。

    树林里,爱德华揭秘了吸血鬼从不出现在日光下的真正原因————他们会浑身闪光,是真正的钻石男。

    女主激动的险些晕倒,实在是太美了,这可是脱掉上衣的展示!

    然后,两个人就躺在柔润的草地上聊天,纯聊天。

    让少女读者们最喜闻乐见的是,后面的书里,大篇幅、大幅度的讲了两个问题————真爱与爱德华坚如磐石的腹肌。

    吻一对冰冷坚硬有雕塑般轮廓的嘴唇,是件再性感不过的事了。

    至于爱德华的一些小缺点,比如特别喜欢偷窥跟踪,半夜趴在少女床边,一边看少女睡觉一边流口水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根本不算事儿,那是凸显爱德华单纯可爱的美好部分。

    晚些时候,贝拉亲爱德华亲得太狠了,这少女读者们都能理解,同时赶紧补充水分。

    可这种吻,搞得爱德华险些“失控”。

    不过幸运的是,作为恋爱关系中的男人,爱德华有责任管好可怜的、兴奋过头的小贝拉,于是他告诉贝拉不许再吻他了。

    这简直让少女读者们痒的想抓死作者!

    如果有地址的话,不寄刀片对不起自己。

    还好,结局并不悲惨。

    这样的书,少女们看完之后,怎么忍得住不向其他人推荐。

    爱德华太可爱,太纯真,太帅,太让人湿润了。

    虽然最后一个理由不能分享,但前面的足够少女们激动不已。

    原来吸血鬼还能这样,原来世界还有这么完美的男人。

    课堂上,短讯,口口相传,读书俱乐部里的疯狂推荐,让《暮色》的影响力以最快的速度扩张。

    短短三周,《暮色》就杀入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五名,还有继续爆发的潜力。

    下一周榜首的可能性不大,但进入前三还是很可能的。

    至于榜首,那是必然的事儿,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合约对出版公司有利,出版公司方面很愿意宣传这本书,加大力度宣传。

    同时,其他语言版本也开始翻译,在宁匀的要求下,以最快的速度推往全世界,让全世界的少女都爱上吸血鬼吧。

    汉语、法语、俄语、日语版本,宁匀直接拿出来,不用翻译。

    瑟琳娜觉得很正常,有足够的生命,自然能掌握足够多的语言,瑟琳娜自己会的语言也不少,拉丁语,法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等主要欧洲语言都懂一些。

    因为弟弟的原因,瑟琳娜还在努力学习日语。

    弟弟的书大受欢迎,瑟琳娜当然要庆祝,庆祝的方式,一方面是传统的血族party,展示优秀的弟弟给其他人看看,一方面是party过后的私人庆祝。

    在私人庆祝里,瑟琳娜给了宁匀惊喜,为了符合弟弟的生活习惯,为了让弟弟高兴,瑟琳娜放弃了女王的一面,运动的时候不忘刻苦努力,坚持复习,展露温柔的时候用了雅蠛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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