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当伴郎?

一念百花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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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天宝与贺卫翔又聊了二十几分钟,《开心消消乐》想要成为业界神话,前提是质量必须过硬,否则等着变笑话吧!

    所以,林天宝在聊天中一直提醒贺卫翔,质量才是硬道理,良心制作,丰收回报。

    关于这一点,贺公子可是铭记于心,《神庙逃亡》和《植物大战僵尸》让他尝到了甜头,他不会再像以前那般一心只想把利益最大化,虽然良心出品不一定能得到丰收回报,但良心出品才是长久之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掌上科技要做良心企业,今后出品,必属精品!

    因此,贺卫翔会亲自监督《开心消消乐》的开发进程,注重每一个细节,即便以后《开心消消乐》出师不利,他也不会后悔,因为他已经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了。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这是贺卫翔在与林天宝相处过程中学到的,现在他学以致用,打算好好陪林天宝疯一把!

    实话说吧,贺卫翔还是不看好《开心消消乐》,他纯粹就是信任林天宝,舍命陪君子!

    “嘟嘟嘟——”有电话进来了,林天宝道:“翔哥,我这边有点事,先挂电话了。”

    “好,你忙。”贺卫翔挂断电话后,左右无事,又把《开心消消乐游戏策划》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由于先入为主的偏见,贺卫翔初衷不变,不过他会全力以赴开发《开心消消乐》,不会在游戏开发环节掉链子。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林天宝见到手机屏幕上闪烁着“大哥”两个字,心头暗道:“这个时间点,大堂哥会有什么事找他?难道是婚期将近?”

    林天宝父亲那边有兄弟姐妹五人,在林家,他头顶上有六个哥哥姐姐,这也是他笔名“林家七少”的由来。

    林天宝的大堂哥林天赐,今年三十有二,足足比林天宝大八岁,目前经营着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年收入大概二十万左右吧!

    在林天宝没有崛起之前,老林家最有出息的孙子就是他的大堂哥林天赐,大堂哥年纪轻轻就有一家属于自己的装修公司,当老板指挥别人做事,这在长辈们眼里是何等的争气,何等的出息,那段时间,长辈们经常把大堂哥挂在嘴边,林天宝的耳朵都快听出老茧了。

    年纪大了都有一个习惯,特喜欢唠叨,尤其喜欢唠叨别人家的孩子,林天赐年纪轻轻,月收入高达一两万,这对工薪家庭出身的老林家来说绝壁是高收入,也是有出息的象征。

    年薪二十万牛逼么?

    若是林天宝没开金手指,年薪二十万对他来说确实很牛逼,以他扑街写手的收入,二十万够他奋斗十几年了,这也是扑街写手的悲哀,还不如人家工地上搬砖的。

    至于现在嘛?林天宝的一天收入都不止这么点,所以说,风水轮流转,老林家的长辈们现在天天把他挂在嘴边,叨念着他的同辈和小辈,这比唐僧念经还要恐怖!

    林天宝总结出一个道理,不想被大人们叨念,唯有一条捷径可走,那就是——努力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吧!

    林天赐有个谈了十年的女友,即林天宝的未来堂嫂罗玉婷,也不知是不是蝴蝶效应,前世大堂哥和大堂嫂在历经八年恋爱长跑后终于修成正果了,今世这都十年长跑了,还没有传出婚讯,算算时间,大堂哥也差不多要给他发喜帖了吧?

    林天宝手滑屏幕接通电话,笑着问道:“哥,是不是要请我喝喜酒啊?”

    若是没有穿越前,林天宝最怕收到这种红色炸弹,现在则是毛毛雨了,普通关系999,要好关系9999,亲戚尤其是林天赐这种血缘关系与林天宝走得近的,那就视情况而定吧!

    电话另一头,一个三十出头的青年手心布满了汗水,随着堂弟身份一天一个变化,林天赐真心感到亚历山大。

    这两年,堂弟就像开了挂般火速崛起,这不仅惊掉了林天赐的眼珠子,也惊掉了老林家所有人的眼珠子,若不是事实摆在眼前,大家真不敢相信老林家会飞出一条真龙。

    是的,大家都认为老林家的祖坟冒青烟了,这才有了“一飞冲天”的少帅林天宝。

    记得前年春节,林天赐还振振有词说“人活着首先要养活自己,倘若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那还谈什么梦想?”

    其实林天赐没有说错,梦想什么的都是狗屁,温饱问题才是实际,当时林天赐喝了两口酒,整个人慷慨激昂,以长辈口吻把那时妄想全职写作的林天宝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林天赐回忆起那时的情景,脸上不由浮现出几分尴尬,那时的他,并不是看扁堂弟这一生都不可能有出息,他只是出于一片好心提醒,毕竟堂弟已经在家闲了大半年,加上实习期,堂弟有一年多没和社会接轨了,而在家里呆得越久,越怕外出找工作,渐渐地,堂弟就会和社会脱轨。

    尽管那时的林天赐是出于一片好心,可他每次回想起这一幕,脸上都会感到火辣辣的,记得那时,他让堂弟来跟他混,别的不敢保证,每个月四五千还是随随便便的。

    四五千啊,在香樟那种小城市,这待遇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对比堂弟现在的身家,林天赐特么的想钻地洞。

    “小七,”林天赐深吸一口气,发出了伴郎邀请:“十月份你有时间吗?能不能来给哥当伴郎?”

    “噗通……噗通……”

    让自己堂弟当伴郎,林天赐却把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想想真是醉了。

    伴郎?堂哥竟然邀请他去当伴郎?难道堂哥不怕他这个伴郎把新郎的风头盖了吗?

    林天宝问道:“哥,你确定要我做伴郎?”

    林天赐道:“确定!我想给你嫂子一个难忘的婚礼,希望你能来当我的伴郎,若是弟妹能来当伴娘,那就更好了。”

    汗一个,要是他媳妇也去,堂哥堂嫂不就沦为配角了吗?一般选伴郎伴娘,不都是为了衬托新郎新娘吗?选他们这对情侣当伴郎伴娘,绝对是堂哥堂嫂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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