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要当皇帝

淘淘他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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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吗吗1234打赏10588起点币,玥曌风夜打赏100起点币,本书第二个舵主诞生,本淘实在是受宠若惊,今日三更也难表达我的激动之情,不过由于最近考证清史的琐碎细节,耽误了不少功夫,以至于很多存稿需要修改,无法大爆,敬请谅解,待修改完毕之后,择日再爆!)

    (另:关于清末的位面,我在此提前先说两句,由于清史对于这段时期的记载比较混乱,而且正史,野史以及老外记载的都不太一样,所以我统一按照《清史演义》和部分百度的内容进行展开,古代事儿多,且不说方言各异,就连银两各地的标准也不同,至于其他纷杂的事就更多了。

    在此,我想提前说一下,鉴于本文属于科技分类,所以对历史细节的考究未必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十分精准,如有谬误之处,还望各位海涵,一笑而过;若有考据党,完美主义,可以把此位面当成是类似清末的架空历史来看,本淘在此拜谢!)

    这个位面的张云天也不知哪来的底气,他的愿望竟然是要当皇帝!

    看自己这穷困潦倒的身份,事业的起点真是低的不能再低了,如果不靠许愿,想实现当皇帝的愿望还真有些痴人说梦。

    然而张云天眼下虽然有很多的便利条件,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历史知识,都远远非现在人所能匹敌,但是毕竟起义造反这样的事,他还是头一次,有些缺乏经验。

    人家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本是耕读世家,而且还会能靠着一手半熟不熟的基督教义来“感化”世人,颇有忽悠的功力,同是起义军的捻军更不用说了,本身就是一群土匪出身,和官府作对这是家常便饭,首领张乐行更是豪绅出身,颇有家底,至于其他的白莲教,天地会(这个还真有)之辈早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有独特的行事风格,也没法被模仿学习。

    所以虽说是要起义,但是对于具体要怎么做,靠什么收拢人心,以哪里为据点等等,张云天是毫无头绪,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毕竟当皇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眼下圆明园中那数不清的珍宝才是重中之重,反正这些宝贝咸丰帝是肯定要不起了,与其便宜洋人,还不如便宜自己。

    想到这,张云天简单的打点了行装,连门也不锁,径直的离开了张家村——这样一个小家,根本都没有值得偷的物件,更何况自己是肯定不会再回来了,锁与不锁又能如何?

    离开张家村,走了大概一两个时辰,他才来到镇里。

    此时天色将晚,路上行人渐稀,再过一个时辰左右,天就该黑了。

    这个位面的张云天也是个宅男,除了上山砍柴,平时也就帮大户人家种种地,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里,在往远处的路一概不知。

    古代不比现代,夜里的马路也有照明,即便没有路灯的高速公路也有反光板和路牌可以指明行进的方向,如今城外的路基本都是土路,坎坷难行不说,还没有照明,更没有路牌,大晚上的人们都在睡觉,倘若迷路连个问路的都找不到,所以对于线路不熟的张云天来说,夜晚是赶路才是最大的敌人。

    张云天如今身无分文,想投宿也没钱过夜,正在街道上徘徊,忽然看到有一家店铺外面挂着一个布幌子,上面大大的写了一个当字。

    他心中一乐,既然有当铺,那就不愁钱了。

    这家当铺门脸甚至气派,里面内饰也颇为考究典雅,一看就是大典当行的一处分店。

    掌柜的见来了客人,正准备起身迎接,但见张云天穿着土黄色的粗布麻衣,背的行囊也是松松垮垮的,一看就不像有钱人的样子,就算典当也拿不出什么东西,所以干脆理都没理,自顾自的低头算着账。

    嫌贫爱富,这样的人从古至今都有,也是没办法的事,张云天凑到前面,说道:“掌柜的,我要典当些东西!”

    “拿来看看吧!”掌柜的连眼皮也没抬。

    张云天看到墙上挂满的字画,犹豫了一下,他本打算回到主世界去收一副名画的打印版,但是想到现在的纸张、墨迹与清朝时大为不同,只要稍一对比肯定就会露馅,至于字迹就更不用说了,真正名家的笔墨,就算在主世界也不便宜,买来到这里来典当还未必值钱。

    要想真正卖点钱,就得挑些他没见过的东西才行,但是这个东西还不能太高科技,如果把带有视频和歌曲的播放设备拿来典当,只怕会吓到这些人,不但不会觉得那是珍宝,反而认为自己有妖术,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掌柜的,你们这里收西洋货么?”张云天小心翼翼的问道。

    “西洋货?”掌柜的停下手中活,重新打量了下眼前这个年轻人,然后从鼻子了哼了一声,懒洋洋的说道:“哼,你个乡巴佬还有西洋货?这可真新鲜了,只要你有,我就肯收!”语气中颇为不屑。

    张云天也不介意,从行囊里掏出了一个椭圆形的水晶球体,大喇喇的放桌子上一放,问道:“这个东西能值多少钱?”

    掌柜本拟随便报个几文钱将这个乡巴佬打发走算了,但当他见到这个水晶球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整个球体晶莹剔透的镶在一个木质的底座上,里面有一只半个巴掌大小的蓝色水母,栩栩如生的定格在那里,更神奇的是这只水母竟然通体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放在暗处时极为抢眼。

    饶是掌柜的博闻强识,收了一辈子的宝贝,也没见过这样精致的东西,不禁看得呆了,在张云天再三的催促下,这才缓过神来,此时脸上早收起了倨傲,换了一副谄媚的笑容。

    能有这样东西的人,不是贵胄后裔,就是江洋大盗,无论哪个,肯定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主。

    “敢问客官,您的这个宝贝叫什么名字,可有何掌故来历呀?”

    张云天心道:这东西就是我从小商品城花五十块钱买的音乐盒,靠电池驱动的,只不过现在没放音乐,权当个摆设而已,但是他却不能这么说,脑中一时也没想好说辞,反问道:“掌柜的见多识广,我倒考较考较你,这个东西叫什么?”

    掌柜的没想到卖东西的反倒问起买东西的来了,但既然贵客都开口了,自己也不好不答薄了人家的面子,所以纠结了半晌,才弱弱的问道:“难不成…这是个琥珀?”

    张云天一拍手掌,叫道:“对对对,它就是个西洋琥珀,掌柜的果然有些本事,这水母本存在于上古时期,自体发光,在夜间光亮殊甚,由我祖辈从洋人处购回,若不是我家道中落,走投无路,无论如何也是不会将此宝贝典当的,掌柜可得悉心保管,待翌日我发达之后定会赎回!”

    其实这就是张云天信口胡诌了,琥珀是树脂滴落所致,里面可能会包裹昆虫或植物,哪能包裹海洋生物?而且琥珀就是琥珀,怎么还分中式和西洋式的了?也亏得这个掌柜的没什么学识,这才蒙混过关。